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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费是什么意思(通过房产中介买房要不要交贷款服务费)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9 02:40:22    

我们先来看看《民法典》中有关“中介合同”的定义: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中第九百六十三条 规定【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很明显,房产中介向客户提供了媒介服务,签订了“中介合同”,就是有权收取中介费。换句话说,房产中介收取中介费的义务就在于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至于后期的代办过户和银行贷款手续并非是强制义务。这一点,《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约定:

其中第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以下省略)

我们也很容易看出,代办过户和代办贷款是可以另行收费的,不过要求另行订立合同,收费明示并公开。很多不良中介在签合同时不明确告知有这些收费,等办手续的时候再通知需要交这些费用,那就是不对的了。

当然,也有很多中介不收这些费用,代办贷款等都是免费的,是不是买房者就讨了多大便宜了呢?这个还要看买房者交的中介费情况。

就像某个房产交易平台的收费标准一样,以前是收2个点,然后0.5%的贷款服务费和3000元过户手续费,现在统一改成3个点了(卖方1个点买方2个点),总的收费还上去了。

所以,收不收贷款服务费都是没问题的。但有些中介不明确收费事项就不合理了,甚至也有说是替银行收这笔费用的,那更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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